美国外观设计申请须知
发布时间:2023-06-26 15:35:04
美国外观设计专利:任何人创作具新颖、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,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。美国对外观设计的授权实质条件规定为:
美国专利法第171条第一款的规定,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具备三个要求:即产品,装饰性,新颖性。根据第二款的规定,获取外观设计专利,还必
须符合发明专利中的"非显而易见性"的要求。
一、所需要文件:
(1)委托合同;
(2)发明人姓名、住址和国籍;
(3)外观专利名称;
(4)中国申请日和中国申请号;
(5)中国申请专利类别;
(6)是否要求优先权;
(7)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文件;
(8)产品的六面视图及产品外观描述。
(9)小个体陈报书 (申请人为个人,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,或非营利性团体)
(2)发明人姓名、住址和国籍;
(3)外观专利名称;
(4)中国申请日和中国申请号;
(5)中国申请专利类别;
(6)是否要求优先权;
(7)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文件;
(8)产品的六面视图及产品外观描述。
(9)小个体陈报书 (申请人为个人,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,或非营利性团体)
二、申请流程:
1、申请后,3–6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. 从申请至授权需要12–18个月左右(顺利情况下)。
2、审查制度:实质审查制
3、 优先权主张: 1.他国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。 2.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。
4、 专利期限:自发证日起 14年。
5、专利维持费:不需缴纳维持费。